11 观测报告

11 观测报告

11.1 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

11.1.1 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与分析,绘制观测物理量过程线图、各观测物理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图、各物理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图,如有异常,应查明原因。

11.1.2 观测资料整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
  1. 汇总工程资料、考证资料、观测资料和其他与原型观测有关的资料;
  2. 审核原始资料、平面坐标系统转换计算资料、高程系统转换计算资料、观测读数换算参数和考证资料;
  3. 整理测试设备的型号及相关参数,并详细记录观测过程中观测仪器的工作状态以及观测设备的变更;
  4. 审核观测记录、过程线、关系曲线及文字说明等的完整性和曲线图的合理性;
  5. 资料分类整理、装订成册。

11.1.3 观测成果的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:

  1. 将观测成果和有关物理量用图、表、曲线或经验公式表示,分析观测项目的变化趋势、单位变化量、变化幅度和相互关系的变化规律;
  2. 将观测成果与设计理论曲线和以往的观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,判断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;
  3. 根据观测成果分析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,并对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提出建议;
  4. 针对原型观测存在的问题,对观测设备、观测方法、观测精度和观测周期提出改进意见。

11.2 观测成果报告

11.2.1 观测成果报告宜分为阶段性报告和总报告。

11.2.2 阶段性报告中应包括观测内容、简要的观测方法介绍、阶段性观测成果及分析、阶段性结论等内容。

11.2.3 总报告应由封面、扉页、目次、摘要、正文和参考资料等部分组成。

11.2.4 总报告正文应包括前言、观测依据和基本资料、观测内容和观测方法、观测成果综述及分析、结论或结语等内容。

11.2.5 观测成果报告正文的编写应层次分明、文理清晰、语言通顺、用词准确、用字规范、标点符号正确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,结论和结语应客观、准确、完整、简明扼要。